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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印发继续保留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

关于印发继续保留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

2026-02-06

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关于印发继续保留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

厅机关各处室、厅属各事业单位:

根据《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74号),省人社厅对以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。清理结果为:继续保留170件、废止21件、修改1件。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从即日起一律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依法行政的依据。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,待修改完成后再予公布。

附件 : 1.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
2.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
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2026年2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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